耳穴压丸防治抗结核药化疗后消化系统不良反应的临床观察(1)
结核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四大传染病之一,也是全球最主要的传染性疾病之一[1]。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结核病高负担国家,结核病疫情虽有所下降,但是结核病负担仍十分严重[2]。抗结核药物是治疗结核病的根本途径,能否顺利进行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决定治疗的成败。但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严重,最常受累的器官是胃肠道系统(28.9%)和肝胆系统(23.7%)[3]。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治疗后1周~3月内,1~2周内为高峰期[4]。本研究对耳穴压丸法防治抗结核药所致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进行了观察,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本研究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病例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该院结核科病房收治的初治继发性肺结核患者共116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随机分入治疗组及对照组,每组58例。
纳入标准:① 第一诊断为继发性肺结核的初治患者(既往未经抗结核治疗,或抗结核治疗时间少于1个月者)。② 无贴压禁忌证,耳穴皮肤完整,患者同意并配合。③ 无心、肝、肾等重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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