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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46330
预防性侵害——性保护教育从幼儿开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日 黄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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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儿童性侵害是指年长者利用儿童获得性欲的满足。其形式包括窥视儿童性器官或在儿童面前有意暴露性器官;以强迫或诱骗的方式触摸儿童的隐私部位、强迫性交等。儿童性侵害易发生的年龄是8—12岁,但从5岁开始,性侵害的危险就开始逐步增高。因此,性保护教育应从幼儿开起。

    儿童性侵害产生的原因

    1、缺乏辨别力。

    儿童年龄小,缺乏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犯罪人往往利用儿童特殊的心理,以给零花钱、糖果等为诱饵;或利用儿童的信任与崇拜,以爱护、帮助为借口;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进行性侵害。与男童相比,女童更易受到性侵害。由于对儿童施行性侵害的人通常是儿童所熟悉和信任的人如亲属、长辈、邻居或其他对儿童负有照顾责任的人,因此大多数儿童在遭受侵害后,惊慌失措不敢告发,也不敢或不愿将被害之事告诉家长,或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还以为这是成人对自己的喜爱。这些都使犯罪人更加嚣张,因而易出现受害儿童受长期、多次侵害的现象。

    2、父母疏忽大意、保护不力

    在我国,长期是谈“性”色变,尤其在家庭中,父母面对儿童的性教育问题总是遮遮掩掩,或认为性是无师自通的事,孩子太小,没有必要提及。然而现在的儿童生长在一个开放、发展的社会,他们需要有关性的知识,并且需要如何避免受到性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有些家长尚未意识到这一点,或者不懂得如何去教育引导,导致孩子缺乏必要常识而受侵害。有些家庭由于对儿童的放任和忽略,使幼小儿童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单独留在家中或单独外出而遭受性侵害,特别在偏远山区和农村更容易发生这类事情。

    3、传统观念的影响

    由于我国文化、社会、法律等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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