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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80661
保育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1日 《儿童与健康》 2010年第11期
     保育员指的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任职资格

    1 要经过保育员等级培训,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2 身体健康、耐心细致。

    3 要懂得一定的幼儿生理、心理常识。

    任职条件

    初级保育员

    1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 初中毕业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保育员

    1 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四年以上;

    2 幼师职高毕业;

    3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4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工作内容

    一、清洁与护理

    1 负责本班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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