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保育员指的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任职资格
1 要经过保育员等级培训,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2 身体健康、耐心细致。
3 要懂得一定的幼儿生理、心理常识。
任职条件
初级保育员
1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 初中毕业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保育员
1 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四年以上;
2 幼师职高毕业;
3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
4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工作内容
一、清洁与护理
1 负责本班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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