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儿童与健康(幼儿教师参考)》 > 2022年第10期
编号:83651
资讯
http://www.100md.com 2024年4月29日 儿童与健康(幼儿教师参考) 2022年第10期
     ◎ 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近期,发现有一些机构打着高薪旗号,招用“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严重扰乱培训市场秩序,误导社会公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为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合提示:

    一、家庭教育指导是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重在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二、“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主管部门未颁发或授权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三、“家庭教育指导师”不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质要求,不能招用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

    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以“家庭教育指导”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家庭教育指导师,指从事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组织等的人员 。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家庭学的理论知识,帮助家庭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上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通过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建立孩子的德行和责任,帮助家庭幸福 。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2022年6月14日,国家人社部向社会公示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等18 个新职业,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这些职业将被纳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

    ◆2022年9月29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发布《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