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互动中教师适宜性行为的指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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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博远幼儿园 邓玉苗当前家园互动的频次越来越高,其形式和内容也变得更加丰富多样,部分幼儿园为追求家园互动的实际效果,不断尝试各种家园互动的形式。然而在家园互动中,教师与家长应如何科学地把握人际交往的分寸感、合理表现家园互动中的行为举止?本文从提升幼儿教师在家园互动中的伦理素养、适宜性行为自我调控以及建立家园互动教师行为公约等方面进行探究,以期为建立良好的家园互动提供实践经验。
家园互动的含义
关于家园互动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均给予了定义。学者单胤斐认为,家园互动是指幼儿园和家庭都把自己视作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双方通过积极主动的相互了解与支持配合,形成幼儿园与家庭的双向互动,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在国外,家园互动也称“教育介入”(education intervention)“家长教师配合”(parent teacher collaboration)或“家长参与”(parent involvement)。
本文将家园互动定义为在共同的教育目标下,采取科学有效的育儿方法,使幼儿园和家庭形成相互促进、协同育人的教育模式,进而实现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优势互补,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教师适宜性行为的研究意义
如今,家长参与幼儿教育活动的意识不断增强,教师在维护专业自主权和服务家长这两个方面时中时常摇摆不定、困惑不已。作为幼儿教师,我们应该清晰地界定家园互动中哪些是家长的份内事?哪些是教师的份内事?教师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什么程度合适?对这些问题的探讨能够澄清教师对于“职业责任”的认识、规范教师的行为、展现教师的专业化精神。
目前,全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除了应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教学技能以外,还要服务好家长、满足家长对幼儿教师的各种期待。我国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多是从思想意识和道德层面对幼儿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行约束,对于幼儿教师在家园互动中的适宜性行为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当前我国在学前教育领域关于互动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师幼互动、亲子互动、同伴互动,涉及教师与家长的研究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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