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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赖”床医院拆招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2006年第9期
     患者“赖”床不走的现象正困扰着越来越多的医院——当医院告知住院患者可以出院后,患方却认为医院没有治好他的病,或者对医生、医院存在不满,拒绝出院 ;有的患者及家属还将家庭的生活用具搬进病房,将病房变成自己的“住房”甚至是养老院,时间长的一住就是三四年。让很多医院头痛不已。

    “病人‘赖’床在我们医院也碰到过,但现在确实维权无方。”日前,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的小王无奈地向记者诉苦。

    医患关系完结标准不明

    采访中,有的医生感到很困惑:患者“赖”床期间,医患关系是否还存在呢?这直接关系到在此期间医方对患者所承担的一系列责任。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的夏宝华认为,这种情况下判断医患关系是否已经结束,主要看对患者的诊疗是否结束,而不能简单地凭是否出院来评价。他认为,如果患者在“赖”床期间,医方出于对患者的疾病负责,仍每天给其换药,进行一些简单治疗,医患关系就还没有结束,因为治疗还在延续。而且医生既然还在进行医疗,就必须下医嘱,病程记录也必须延续。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曾在医院工作过十多年,他基本赞同夏宝华的观点,即判断医患关系是否完结,主要以医院是否对病人的治疗已经完成(包括本院无法继续治疗之情形)为判断标准。但同时让他觉得矛盾的是,当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对患者进行应急性治疗(或维持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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