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采购遭遇尴尬
1999年,国务院几部委联合推出药品招标采购,其政策主要目标,一是通过市场竞争,改进药品价格的决定机制,把药品的价格降下来;二是通过招标来公开交易过程,规范药品流通的失衡秩序。
2000年7月国家卫生部、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颁布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目前进行医药招标采购的品种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和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药品。医疗机构可自行组织或数家医疗机构联合组织招标采购,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采购。
这一政策实施7年来,其结果却是差强人意,政府、医院、医药企业、老百姓等没有一方满意,鉴于此,各地政府和医药管理部门加紧对招标方式的探索,相继出现了四川的挂网模式、云南的宣威模式、上海的闽行模式、青岛和鹤壁模式、南京医院托管模式、苏州模式、浙江模式、宁夏三统一模式等,各种试点让医药企业眼花缭乱。7年的实践表明,现行的集中招标采购虽然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这种过渡性的政策安排也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标执行中招标政策的异化怪现象。
调查
疲于奔命:一年招标300多场
佟先生是一家国内制药企业市场部副总监,专门负责招标事务。他的办公桌下有一个结实的拉杆箱,里面备着一套正装和日常用品,“一旦需要出差,我能收起资料,提上箱子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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