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权”缘何缺失?
得病是人所不能避免的,在我们就医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很多医疗器械。从最简单的镊子到复杂的医疗检验仪器,还有很多植入人体的器械。对于这些器械我们的了解远远不及对药品的了解。
药品因为有详细的说明书和成熟的品牌,所以人们在选择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理性地选择药品,并能清楚了解药品会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相比较,患者对医疗器械的“知情权”则存在严重缺失的情况。
不清楚自己用的医疗器械究竟是什么牌子的患者非常的多,爱美的女性不清楚自己身上埋入的隆胸胶的牌子;心脏病患者心中的支架也只是根据国内国外来区分好坏;每个做接骨手术的患者能数清楚身体内的螺丝钉的数日,但不清楚这些螺丝钉到底值多少钱——
患者:“知情权”严重丧失
“如果购买医疗器械能够像老百姓选用电器,患者可以按照定价和性价比选择自己需要的医疗器械,那么医疗器械的价格不可能这么高,但事实是,患者并不享有知情权,他们甚至连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合格都不知道。”
患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拥有过自由选择植入身体内的医疗器械的权利,没有拥有过对医疗器械进行详细了解的知晓权,没有拥有患者应有的“知情权”。
价格知晓权丧失
在某医院下肢科病床上,少年崔某在一次踢球中不小心左胫骨骨折。一个星期的时间已花费了2.2万元。他去年3月份曾在某家医院做过接骨手术,但效果不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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