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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82574
药品审批“三制一化”截住腐败黑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健康大视野》 2007年第4期
	药品审批“三制一化”截住腐败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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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重点整治“一药多名”

    自2006年“两会”以来,“一药多名”成为热门话题。怎么看待药品的名称,我想从这样几个方面。首先,一个药品主要有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就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我们把这种法定名称称其为药品通用名,就像人一样有学名,有大名,药品也只有一个法定名。

    但是同一种药由不同的厂家生产,每个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区别开来,所以有的厂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名称,这就是我们叫的商品名。药品使用商品名实际上是国际制药业的惯例。

    它的好处是什么呢?有利于企业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因为它有独有的名称,所以必须保证名称后面的质量。也有利于企业创造自己的品牌,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有利于药品在使用以后,万一有不良反应可以有效地进行追踪和溯源。商品名如果能够正确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有利于药品监管,也有利于指导医生用药。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不要反感商品名,更不要拒绝商品名,因为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药品有商品名,商品名怎么管理?实际上商品名管理是十分严格的。我们国家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几种情况可以有商品名。哪些情况呢?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以及具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这三种药品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才可以使用商品名。所以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有商品名。比如说原料药没有商品名,中药没有商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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