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是否一“托”无忧?
一家三级医院负责人则从另一角度表达对药房托管可能“水土不服”的担忧:和社区医院主要面对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不同,三级医院病员复杂,急重病人多,用药量比小医院也大得多。托管药房所有权在医院,经营权交给医药公司,药房“分而治之”后,万一在用药环节上出现问题,这个责任可全得医院承担!
外界纷争:“药房托管”的利弊
2006年6月,由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系列论坛之药房托管”在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位专家学者对“药房托管”这一新生事物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在会上,各家各持观点,众说纷纭。
支持方:药房托管,好处多多
理由一:目前在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医院缺乏参与医药分开改革的积极性,如果强行分开,产生很大动荡。而药房托管,既不同于以往传统的医院办药房的运营模式,也不同于彻底的医药分开,而是近于两者之间的一种“中间道路”。
托管企业不但要给医院上缴利润,同时由于托管企业承担了药房、药库的库存资金,实现了药品的“零库存”降低了医院成本。同时,药房托管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利润空间增大,降低价格变得可能,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控制药价虚高,减轻患者负担。
理由二:实行托管后,企业的科学管理模式引入医院,托管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对药房的管理更加科学、严格,损耗明显下降,药品周转速度加快,节省了药房空间和大笔流动资金,降低了药房的经营和管理成本。
理由三:以前的运营模式下,医院必须同多家药品生产商和批发商打交道,工作量很大,药房托管后,医院只负责制定用药计划,只同托管企业打交道,医院管理者负担减轻,可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管理中。
理由四:由于利益驱动,在医院药品购销中常会出现一些收受回扣、不正当促销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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