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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82595
医院:先救人还是先收费?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健康大视野》 2007年第5期
	医院:先救人还是先收费?
	医院:先救人还是先收费?

     想要让这一人性化的制度规章真正落地,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固,有了这种无后顾之忧的保障,相信“先救人后收费”制度才不会仅仅是一句空话、一个倡导,从而真正地造福危重病人。

    理清相关责任

    此外,落实先救人后收费的要求,必须首先理清“先救人后收费”中的相关责任,为杜绝见死不救现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将“先救人”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明确,任何医院面对无钱求医的危重病人都无权拒绝救治;二是要规范各级急救患者的法律责任,对发生见死不救现象,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来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三是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医疗行业的和谐发展,既需要广大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医德境界的不断提升,也需要政策和制度的强力支撑,如果没有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做后盾,将难以搭建起完善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先救人后收费也将难以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

    要有基金保障

    在医疗产业化喧嚣了多年之后,卫生部再次确认了“生命无价”这个原则,促使医院从一个盈利的商业性机构,向一个实行救死扶伤原则的人道主义机构复归,这是值得欣慰的。生命固然无价,但抢救却是有成本的,这必然会使医院在经费上出现一个巨大的缺口。

    所以,先救人后收费能不能真正得到落实,能不能成为恢复医疗服务作为公共品属性的转折点,最主要的还是要有基金的保障。因此有人建议:卫生部拿出一笔钱,作为启动经费,设立一个“救死扶伤基金”,并可以利用从这一举措中所获得的道德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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