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医德回归 重铸大医风范
另外,必须从规范管理过渡到法治,从无序走上有序。医德医风建设最终归宿是什么呢?是医德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院,促进医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是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医德是社会道德的一种,属规范的范畴,与法有所区别,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法规是从属于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某一法律的具体化。医德本是依赖舆论和信念来约束医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但在商品经济社会,舆论和信念的力量远不足抗御物质的诱惑,必须借助法的力量。美国学者亚瑟·F·索斯沃克等著的《医院管理法》说:“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学习法律是相当必要的,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重大变迁,法律的地位日趋重要,一些人略显夸张地说,法律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说都是重要的。事实告诉人们,就行业而论,法律对于医务界的确变得越来越重要。许多医疗法律问题对医务界,甚至对社会都具有强有力的挑战。” 上海市卫生法律事务部张莹等著文指出,医院管理必须走上法制管理轨道,以法治院具备三个必然性:参与竞争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转变管理职能的需要;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合法权益的需要。随着医疗事业法制化管理的逐步完善,医德立法管理势在必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一方面,强调道德管理,强调规范管理。社会主义的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两类社会规范,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两者的范围不同,实施的手段也有很大区别。两者如同人的两条腿,缺一条腿则这个人就站下稳,单纯搞医德教育而缺少医德立法,是独腿行走的瘸子。另一方面,强调以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医院管理。从性质上看,此种管理规范是纪律而绝非法律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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