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改革开放30年(10)
栓塞。而陈晓兰在与院方的斗争中,不仅差点遭遇打手暗算,还被污为“精神有问题”。陈晓兰从此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从1997年7月到2006年7月,陈晓兰自费进京近40次,每次都是向国务院、卫生部、医药管理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近十年来,陈晓兰最苦、最难,压力最大的时候是2002年。当时上海市卫生局有人曾建议市委、市政府对陈晓兰“予以训诫”。市药监局某些官员则污蔑“陈晓兰里通外国,找外国记者反映情况……”还有一位官员呼吁,对陈晓兰要进行“政治定性”。
为了打掉那些有着正式注册号的骗人医疗器械,陈晓兰先后打了八次官司,次次都是输。每次医疗器械被叫停了,官司却打不赢,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医疗器械既无立法,也没有“假冒伪劣”之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头翻到尾,未见“假冒伪劣”一词,判断一种医疗器械合法不合法,依据就是产品有没有“注册号”,而市面上许多大行其道的黑心器械,不管它那注册号是怎么来的,往往还都是注册号齐全的“明路货”。
陈晓兰对社会作出了这样大的贡献,但一些同行却视其为“另类”。1997年她因不断举报问题而被中断了医院收入,难以在原单位正常工作;她的年终评价被写上“不服从组织的统一决定,反对把光量子说成激光”;她的人身安全甚至也受到威胁。她自己之所以坚持了这么多年打假,正是出于医生的责任感。“我是医生,我在和生命打交道!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句话成了陈晓兰标志性的言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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