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为民之声
中医药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制定卫生法时机还不成熟,调研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人员亟待补充,整治违规套取医保行为,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强化社区医院治疗精神疾患作用,应建立进口食品溯源体系,护士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中医药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2月17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任茂东率调研组在京进行中医药立法调研。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雄介绍,?200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2008年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为北京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和政策保障。目前,全市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全市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共有9家,每个区县也都有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全市68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了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3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了中医科,248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但中医药事业发展与北京市民和全国人民的期望和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座谈会上,中医药专家针对中医药立法提出了明确中医药的法律地位,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顺基层中医药管理体制,重视发挥中医药行业协会作用,明确规定中医药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合理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将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等意见和建议。
任茂东介绍,中医药立法一直是全社会和全国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已经被列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医药立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推动全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也有重要意义。
制定卫生法时机还不成熟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静成等43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卫生法。近日,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认为,我国现有的卫生法律法规已基本涵盖卫生工作各方面。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入,有关体制和政策都面临重大调整,制定综合性卫生基本法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
据介绍,制定卫生法曾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教科文卫委曾就卫生法立法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教科文卫委提出,代表议案提出的卫生法律比较分散、部分内容滞后等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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