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控费新政:按病种付费启动
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超支不补,结余归院方,诊疗过程监管将强化,细节还需完善
在较低筹资水平下,如何最大程度地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是新农合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按病种付费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为控制费用效果较好的付费方式之一。日前,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逐步建立有利于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参合人员受益水平、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新农合付费制度。
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和付费方式对于在我国已全面铺开的新农合非常重要,按病种付费在新农合中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转换。
根据卫生部要求,在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推行以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门诊总额预付是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年度门诊费用预算总额的一种付费方式。预算总额用于购买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门诊服务。门诊预算总额的确定,要根据每一个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近2至3年区域服务人口、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服务能力等分别测算确定,同时考虑经济增长、物价变动以及地理环境、人口增长、流动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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