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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将出台根据中国政府网2013年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指导意见》称,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中央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将给予一定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指导意见》明确了救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基金由当地卫生部门管理,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成立基金监督委员会。基金独立核算并进行外部审计。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刘倩)
肺结核患者可异地就医
针对耐多药肺结核危害日益凸显,未来数年内可能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结核病流行态势,卫生部对实施了20多年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3年3月24日起实施。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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