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大视野·医学分册》 > 2013年第21期 > 正文
编号:12679798
国务院有关部门:超8成民众反映看病变便宜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健康大视野2013年第21期
     基本医保全覆盖、重大疾病有保障、基本药物零差率、基层看病方便了、县级医院更强了??这些静悄悄的变化,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2013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看病负担,改变着贫困居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基层医改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0%的群众反映看病方便了,超过80%的群众反映看病便宜了,患者对就医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山西、江苏、安徽、陕西等省已实现了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全覆盖,北京、天津、海南、四川、青海在半数以上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地普遍推行集中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有效保障了药品质量,显著提高了配送率,有效减少了空标率,缩短了回款时间。安徽、陕西等省建立了黑名单制并制定了惩罚措施。宁夏等地通过邮政系统提升了配送速度。

    目前,国家确定的311个试点县基本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陕西、安徽、浙江、青海在全省推开。全国范围内有700多个县取消了药品加成。各地对医院减少的收入采取三种补偿模式:一是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如陕西、青海采取了这种模式。二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如浙江调整诊疗费用,限定调价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的90%,医院自行消化减少收入的10%,政府财政承担兜底责任。三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投入“双管齐下”补偿,多数省份均采取了这种模式。在安徽,政府财政补偿25%,其余75%通过调整服务价格,采用医保报销形式补足。 (周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