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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苟活者?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15日 健康大视野 2014年第6期
     张志新死于1975年。她曾经是一名美丽的女人,多年以后我们还能在照片上看到她象牙一般的皮肤,以及她斜靠在小提琴上的线条温柔的脸。可是在1975年,她被枪毙了。

    作为十年文革的牺牲品,张志新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叹息,还有深思……

    2004年的4月3日,一位网友将韩瀚这首为悼念张志新所写的诗歌《重量》贴在天涯社区网站上,引来网友阵阵感叹。全诗如下:

    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所以,谁是苟活者?

    那些十年间坚持自己原则,但是选择沉默的人算不算苟活者?那些在十年间融入人民群众之中,明知自己在做错事不敢申明的人算不算苟活者?那些在十年间自以为找到了真理和方向,对时代浪潮推波助澜的人算不算苟活者?那些违心承认自己错误的人算不算苟活者?

    写下《四世同堂》的那个人不堪受辱,自我解脱了。曾经陪在领袖左右,民国大员王志昌的七女儿忍辱负重活了下来,等到了丈夫被平反的那一天。 他们都是伟大的人,但是,在张志新面前,又似乎显得卑微起来。张志新是为了真理而活的人。其实,七女儿的隐忍不是不能理解,支持她活过十年的是一口气,一口一定要给丈夫平反的气。人的活法多种多样,但是,只要有目标的“活”就不算是苟活。苟活是麻木的,是行尸走肉般的等待肉体的腐烂。

    从这个角度上说,前面所说的都不是苟活,苟活者是那些在十年间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人。这样的苟活者,十年间有,十年之前有,十年之后依然有。中国人始终相信一句话,法不责众。如果说,物质上的惩罚确实波及不到大众的话,精神上的宣判最先针对的就是大众。其实,物质和精神确实是恰恰相反的。我们很难单纯地从精神上批判一个个体,往往是批判一个群体,一种现象。所以,法不责众只能运用在物质领域。

    作为一个人来说,有独立的思想是基础。当外来思想涌入时,能够用自己的一套有逻辑的评判标准吸收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排除自己接受不了的部分,这才是大脑完整的功能。不然的话,被动的或者麻木的跟着别人走,都是在放弃自己作为独立思想者的权利。放弃了它的人,即使活在这世上,在那些思想独立者面前也像是别人使用的工具而已。像工具一样活着,这不就是苟活吗?

    张志新的事情已经很久远了,用这样一个在那个年代也许算不特殊的事件去说明验证那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是让人们重新思考,思考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历程才算得上不枉此生。

    或许,它并不是最终的答案,但它让人更接近那个最适合答案。, 百拇医药(韩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