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水污染之害(2)
制度上解决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
面对一再敲响的警钟,我们还须思考,如何从频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吸取教训?从本质上说,这一系列污染事件背后都是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问题。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生产力布局向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依托中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基础性原材料产业该怎么布局?欠发达地区开发资源,承受了环境破坏的后果,如何从资源收益中得到修复环境的补偿?这些都需要从发展观念上予以考量,从制度安排上进行设计。
事件回顾: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
2011年8月,一则“云南5000吨剧毒铬渣倒入水库,污水威胁珠江源头”的消息受到众多网民关注,该消息曾成为某些论坛的头条热帖和微博热点。帖子爆料,5000吨铬渣倒入水库,事后云南曲靖将受污染水排入珠江源头南盘江。
经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核实,污染源来自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一个露天铬渣堆放处。当地就有村民流传“癌症村”的说法,甚至平日只能喝买的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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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调查报告陆续公布后,网传的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看似告一段落。然而,有关质疑并没有停息:危险铬渣到底已经存放了多少年?“癌症村”情况是否属实?危险品到底该如何监管?
《新华每日电讯》:曲靖官方对此事的处理说得极稳妥,接到群众举报后,当日排查,迅速清理污染物与受污染泥土,又修筑拦水坝拦蓄了受污染的水,经解毒处理后安全排放。对这样一宗紧急完成的环保工作,当地官方竟然没有宣传。污染事件本身也没有公开通报,以儆后者。据新华社报道,水利部专家组8月14日抵达曲靖,将对此次铬渣污染事件展开更进一步的调查。所以,这一严重事件在环保系统内是否上报,也未可知。难道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有这些可疑迹象,即使人们相信事件确未造成污染珠江水源的严重后果,又何以相信当地官方真有管理环境的诚意与能力?一起严重污染事件发生了,地方上竟可以宣称没有发生。
《经济参考报》:细细数来,近年来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绝大部分可找到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外部监管不到位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综合征”,步入“污染-事发-瞒报-曝光-追查”的老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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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曲靖“铬渣致污”事件中,产出铬渣的企业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又名“和平科技”,是亚洲最大的维生素K3和铬盐生产厂家之一,经济效益很好,这样的厂家对地方经济发展无疑很重要。但追求经济效益绝不能忽视环境保护,这需要根治产业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发展模式扭曲的顽疾。
曲靖铬污染事件折射出依靠资源消耗快速获取经济效益的粗放发展模式在一些地方仍旧“根深叶茂”,在经济利益和政绩的驱动下,中了“铬渣”的毒。
《国际金融报》:该事件留给公众的还有太多谜团:铬渣污染能否彻底清除?铬渣究竟对水质有无污染?此事就只以抓两个替罪羊完结?两个多月前就已获知消息的当地政府是否有失职之责?
《京华时报》:在一些官员眼里,污染可以用钱埋单,受污染戕害的生命可以“折现”,正是这种“要钱不要命”的发展思维,使他们对污染企业疏于监管、对铬渣堆懈于处理、对受害村民冷于保护,使问题日益积累、酝酿、恶化、爆发,最终形成眼前的污染乱局。曲靖铬渣污染事件的教训,不仅当地要吸取,也向铬渣历史累计堆存量超过400万吨的全国41家企业和相关地区,敲响了警钟。
《北京晨报》:让一家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对于地方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应该是有利可图的。企业做大了,能为地方创造更多的GDP和财税收入。而且“小人常戚戚”,违法者总是害怕“天上掉下个虎头铡”,因此总会想方设法寻找保护伞。污染企业也不例外,因其先天不足,必然想努力渗入到地方的权力圈子中。
不知道这家污染企业恢复生产,是纯粹因公——为地方提供税收,还是夹带因私——个别人得到了好处?但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污染局面都是公众不能接受的,也是接受不了的。, http://www.100md.com(石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