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与CRO合作中的风险分析与完善管理的初步研究(2)
全球医药CRO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但该类型企业在我国发展不足25年,但近五年的数据表明,CRO数量以每年20%—30%的速度在全球药物市场中快速增长。数据表明CRO公司的业务量和服务对象不是个体,而是群体。被合作的产品,可能是药企的唯一,但只是CRO众多研发内容之一。CRO更偏重于任务的执行和完成,且容易出现服务重点对象转移、研发内容完成质量不高的情况,而药企一般更侧重于被研发产品的远大的战略目标和高效高质量完成任务的目标,这一实际现象促使在研发外包合作中很容易出现合作双方的争端与冲突。这些情况是因为合作双方缺乏共同的远景和目标导致的。1.5 合作内容约定不完全的风险 研发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制药企业和CRO的研发外包合同有时很难规定研究活动的确切性质,不管双方如何细心设计合同,通常都不可能预测所有会发生的情况,故外包合同一般是不完全的[6]。在合同不完全的情况下,CRO可能会只按照合同内容履约、不考虑合同外工作内容和项目特殊事件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很难得到及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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