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拉西酮和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评价(2)
1.2 方法对照组患者给予利培酮药物进行治疗,初始控制其服用剂量为1mg/a,然后根据患者的实际恢复情况适当增加使用剂量,保证用药两周之内控制药量为2-6mg/d。研究组治疗采用齐拉西酮药物,初始控制给药剂量为40mg/d,每天服用两次,保证用药两周内控制药量为80—160mg/d。在对两组患者治疗的过程中,不允许增加其他抗精神类型的药物。
1.3 观察判断标准 分别对两组患者进行两周的治疗后,对其治疗效果、PANSS分数、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等指标进行对比。采用PANSS量表减分率对患者的临床疗效进行对比,效果显著表示PANSS分数降低大于75%;假如PANSS分数降低位于25.0%至75.O%之间,表示效果一般;假如患者PANSS分数的降低小于5.0%表示无效。效果显著例数+效果一般例数)/总例数X100%=临床总有效率。
1.4 统计学分析 本文研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数据都采用SPSS20.0进行统计学分析和处理,采用()表示PANSS分数,用t进行检验;采用%表示患者的计数资料(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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