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精神障碍的社会与心理因素及预防
【摘要】 产后精神障碍,指在产后6周内发生各种精神障碍的总称,是否为独立疾病单元,意见不一,占精神病院住院的女性病例中的2~8 %。其发生除内分泌、遗传等因素外、常与社会和心理因素有关,如产前不良性格、妊娠期、分娩期负性生活事件、分娩后社会角色改变、分娩结局、传统习惯和社会支持系统的影响等。针对上述情况,应做好产前保健;对其服务时应避免医源性负面影响;对具有高危因素者应及早进行心理干预;在分娩过程中要在生理上、心理上给予积极关注与支持;创造安静,舒适的环境;帮助产妇认同母亲角色;尽量避免负性生活事件的刺激;注意提高产妇的积极应对能力等。消除易导致产后精神障碍的各种心理与社会因素,积极预防该病的发生。【关键词】产后精神障碍 社会因素 心理因素 预防
【中图分类号】R749.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08)10-0061-02
产后精神障碍,也称产褥期精神障碍,系指发生在产后6周内,即从胎盘娩出至产妇全身各器官﹙除乳腺外﹚恢复或接近正常未孕状态所需时期内发生的各种精神障碍的总称。关于产后精神障碍是否为独立疾病单元,意见不一,存在较大的争论。近几十年来有的认为本病部分是由于产后感染引起的精神障碍,另一部分是由于分娩过程和心理因素诱发的精神分裂症,躁郁症,这个时期的各种改变﹙包括躯体性及精神性﹚只不过是参与了各类精神病的发病机制,临床症状及治疗,预后均无特殊性。有的认为本症是一组独立的疾病单元[1-2]。
我国近期使用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CCMD-3﹚已无此疾病单元,但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ICD-10﹚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中仍保留了这一病名。笔者倾向于从临床的角度将产后精神障碍大致分为意识障碍型﹙症状性精神病﹚、类精神分裂症型和类情感性障碍型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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