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实施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妇幼保健保偿工作是行之有效的妇幼保健基础性措施,是一项有偿服务与保偿制度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的保健保偿制度,即以孕产妇和儿童两个系统管理为基本内容的妇幼保健保偿服务。我市自1991年开始试行,多年来我们始终以《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依法管理,1998年9月在全市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覆盖了全市城区和全部乡镇,覆盖率达100%,2006年朝阳市政府颁发了《朝阳市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了三个规范:一是规范人保程序、二是规范签发《妇幼保健保偿合同书》、三是规范保健保偿保后服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8年底,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达到《两纲》指标,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1 抓好基层网络建设,稳定妇幼保健队伍是基础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是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中最基础的,决定妇幼工作好坏。因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开拓进取,向政府争取政策和资金,并且将其资金由卫生局统筹管理,为妇幼保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对全市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全部实行重新考试、考核,采取择优录用的办法,于2007年5月1日村覆盖率达100%,彻底告别了多年来男村医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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