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治疗妊娠结果与时间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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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714.24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7-143-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严重危害母婴健康的妊娠并发症,发病率2%-7%,其中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约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0.9%。近年来,随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水平的提高,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已经成为防治的重点。本文通过分析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时间及其妊娠结局,探索该病的最佳治疗时间。
1 临床资料
1.1 资料来源 选择1999年1月至2010年7月我院收治的5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诊断标准按乐杰主编第7版《妇产科学》。所有患者入院时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如子痫,胎盘早剥,心、肝、肾功能衰竭)及其它合并症。发病孕周28~32周,年龄(28±7)岁。根据期待治疗时间不同分为3组:A组(12例)治疗时间≤48小时;B组(16例)为7~10天;C组(15例)≥14天。各组孕妇一般情况比较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研究方法 (1)观察指标:血压(持续心电监护),尿蛋白定性试验(每日一次),其它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心电图、眼底检查、超声检测等。(2)治疗方法:地西泮镇静:解痉,首选硫酸镁,20~30ɡ/天;当舒张压>110mmHg(1mmHg=0.133KPA),给予降压药(硝苯地平10-20㎎);适时终止妊娠指征包括:病情恶化及严重并发症(如胎盘早剥、肾功能衰竭、子痫等)。(3)主要分析指标:期待治疗时间、孕妇并发症、围生儿成活率、新生儿病率。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各组并发症发生情况C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高于A组和B组,尤其胎盘发生率明显增加(P<0.01)
表1 各组并发症发生情况
注:1) C与A组、B组比较P<0.01;2)C与A组比较P<0.05 : C与B组比较P>0.05
2.2 各组新生儿情况 A组、B组及C组胎死宫内各1例,均因期待治疗过程中胎盘早剥所致,另外C组有一例产前子痫导致胎死宫内。围生儿死亡情况:A组早产儿死亡4例,B组1例,C组2例,。A组早产儿病死率明显高于B、C组。
3 讨论
3.1 前国内多数学者以孕32周为界定值划分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能够较准确的反应发病孕周与分娩结局的关系[1]。发病孕周越早,母婴结局越差。重度子痫前期,尤其在早发型与晚发型之间存在着终末靶器官受累的不平行性,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末器官损害以胎盘和肝脏损害为主,而晚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末器官损害以胎盘、心肺和脑损害为多。胎盘损害的发生率在早发行比晚发型有显着增高。HaLL等研究发现[2]: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胎盘早剥发生率为20%,是导致胎死宫内的主要原因,而且胎盘早剥难以通过实验室检查和胎心监护预知。研究发现,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的发生率明显升高,而且随着期待治疗时间延长,尤其治疗大于10天者,发生率更高,可达20%,与国外报道一致。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发病机制可能与晚发型不同,Nishizawa等研究发现[3]:两者之间多种胎儿-母体兼容性基因表达不同,具体机制尚需进一步研究。
3.2 关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治疗,多数学者已经达成共识,即治疗24-48小时孕妇情况无改善,即可以终止妊娠。在本文统计中显示,随保守治疗时间的延长,产后出血发生率增加,可能与分娩后子宫缩复功能下降和凝血功能障碍有关,保守治疗时间越长,子宫本身和血液的功能失调受损害就越严重。因此,建议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应实施个体化原则,严密监护母儿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待治疗,在期待治疗期间,若出现孕妇病情恶化或者产科并发症,则应及时终止妊娠。最佳终止妊娠时间应为母儿死亡率和新生儿病率最低的时机。
参考文献
[1] HALL DR ,Odendaal HJ,Kirsten GF ,et al .Expect management of early onset ,severe pre-eclampsia: perinatal outcome[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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