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的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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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观察探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总结其临床价值。方法 选取我院2008年12月至2010年1月先兆流产患者92例,随机分为观察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和对照组(黄体酮治疗)各46例,观察组肌肉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2000U,隔日1次,对照组口服黄体酮丸,每次100mg,一日二次,治疗一周后观察对比两组疗效,记录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观察组显效29例,有效14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3.5%,不良反应6例,占13.0%;对照组显效16例,有效13例,无效17例,总有效率63.0%,不良反应8例,占17.4%,两组疗效对比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不良反应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疗效显著,不良反应小,值得在临床上合理推广应用。
中图分类号:R714.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7-108-01
先兆流产指的是妊娠早期出现的异常阴道不规则少量出血,通常伴轻微的下腹坠胀、腰酸、腹痛等的临床症状,严重时可最终导致流产,治疗及时有效也可能继续妊娠。临床上一般认为先兆流产的主要原因为孕妇本身体质虚弱、过度劳累、非不当的阴道内诊及性交造成的外伤等,中医学称为“胎漏下血”[1]。本文通过观察探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的临床疗效,总结其临床价值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08年12月至2010年1月先兆流产患者92例,年龄22~34岁,平均年龄27.5岁,妊娠周数均≤8周,主要临床表现为阴道不规则流血,腰酸,坠胀等,经B超检测胎儿存活,所有患者均经E2、P、β-HCG检测,显示性激素水平有不同程度下降,并排除染色体异常、高泌乳素血症、生殖器官解剖异常、精液异常、感染及自身免疫疾病等因素。随机分为观察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和对照组(黄体酮治疗)各46例,治疗一周后观察对比两组疗效,记录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两组患者从年龄、孕周、病程及临床表现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1.2.1 观察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 嘱咐卧床休息,口服叶酸,1日1片,维生素E,100mg/d,1日1次,并给予肌肉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2000U,隔日1次,治疗一周后,观察疗效,记录相关数据;
1.2.2 对照组(黄体酮治疗)嘱咐卧床休息,口服叶酸0.4mg,1日1片,维生素E,100mg/d,1日1次,并给予口服黄体酮丸,每次100mg,一日二次,治疗一周后,观察疗效,记录相关数据。
1.3 疗效评价标准 根据《妇产科学》第六版拟定疗效评价标准[2],显效:用药后体征和症状基本消失,无阴道流血,妊娠继续;有效:用药后体征和症状明显好转,阴道流血明显减少,妊娠继续;无效:用药后体征和症状无好转,阴道流血无改善甚至加重,最终流产。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 统计学方法 本组数据经卡方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显效29例,有效14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3.4%,不良反应6例,占13.0%;对照组显效16例,有效13例,无效17例,总有效率63.1%,不良反应8例,占17.4%,两组疗效对比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不良反应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治疗一周后疗效比较[n(%)]
3 讨论
3.1 先兆流产的发病机制及其临床诊治分析
3.1.1 先兆流产的发病机制 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先兆流产[3]:(1)遗传基因缺陷:一般为染色体的结构及数目的异常,如92条染色体、21-三体等;(2)母体因素:主要包括内分泌因素,母体患有心衰、贫血及高血压等全身性疾病,生殖器疾病等;(3)男方的菌精症;(4)环境因素;(5)免疫缺陷因素;(6)TORCH感染。
3.1.2 先兆流产的临床诊治 临床诊断先兆流产的方法主要有:(1)常规体格检查,发现有阴道不规则流血,并有阵发性的轻微子宫收缩,妊娠试验阳性,孕周符合停经时间,但宫口未开;(2)B超检测胎儿发育情况、胎心及胎动等;(3)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测定;(4)阴道细胞涂片,若角化细胞大于30%,多为预后不良。临床治疗方法常用的有:(1)对于经评估估计预后不良或非计划怀孕的,可考虑行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2)对于符合计划生育并经B超检测胎儿发育良好,胎心正常的,可采取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及盆腔检查等,并给予口服维生素E、叶酸,注射苯巴比妥镇静剂,黄体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或烯丙雌醇等药物治疗[4]。
3.2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先兆流产的药理作用及其临床价值
临床上通常首选黄体酮制剂作为治疗先兆流产的治疗方案,但是黄体酮制剂是通过化学合成的孕激素分子,其结构类似于雄激素,如果在孕期大量使用,容易引起其后代雌性动物雄性化,出于此副作用,临床上主张黄体酮制剂一般在妊娠12周以后方可使用,尽量避免使胚胎的器官发生高度分化,迅速生长发育,并且容易受到药物毒素的干扰,不断造成胚胎的其他部位相互发生不相对应的分化,最终导致畸形,故妊娠期妇女需谨慎使用黄体酮制剂治疗,其毒副作用应引起关注。临床研究发现[5],先兆流产与黄体功能不全有密切关系,而黄体功能不全主要由于HCG不足、黄体孕酮功能缺陷、卵泡发育不良及孕早期黄体功能的维持能力低下导致,其中HCG不足是导致黄体功能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目前经常应用激素替代治疗的方案专门针对性地治疗由于黄体功能不全引起的先兆流产,并且经临床证明,采用孕激素药物β-HCG的保胎治疗效果显著,得到了临床上的普遍肯定,主要药理作用机制是通过HCG与黄体细胞膜的受体结合,激活腺苷酸环化酶,从而促进黄体激素分泌来增加合成孕酮,延长黄体的寿命,同时具有促进胎盘功能的作用,在HCG滋养层的表面形成了很高的药物浓度,有效对局部的免疫发生抑制作用,如本文中统计可见,观察组总有效率93.4%,不良反应率13.0%,表明在妊娠的早期阶段使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能有效保护早期的胚胎免遭来源于母体免疫缺陷或攻击造成的不良反应,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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