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科护理纠纷发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关键词] 内科护理纠纷; 原因分析[中图分类号] R47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4-190-01
护患关系指护理人员通过医疗护理等活动与病人建立起的特殊人际关系,心内科病人病情危重、治疗复杂、死亡率和致残率高,护理人员与病人接触多、联系紧密,引发护理纠纷的几率随之增加[1]。近年来,随着心内科介入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病人的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分析心内科护理纠纷发生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1发生原因
1.1护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1.1.1责任心欠缺心内科用药有别于其他科室,要求剂量精确,某些护士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三查七对制度,粗心大意,交班前未做好准备工作,巡视病房不及时,对病情变化观察不仔细,若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造成不良后果,将难以避免地导致护理纠纷。
1.1.2服务观念淡薄护理服务的核心是态度,心内科疾病复杂、变化快,多数病人对自己用药情况和病情变动很敏感,经常询问,此时护士的服务态度至关重要。部分护士为了尽快完成当班的各项护理操作,不能很好地主动与病人沟通,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缺乏耐心解释;需要病人配合的各项检查或诊疗护理操作交代含糊不清,延误检查或影响结果;用药前没有事先说明药物的不良反应,出现不良反应时,家属容易误认为护士用错药。
1.1.3综合素质较低部分护士临床经验不丰富,单独执行护理操作时易出现差错,如采血、输液不能一针见血;不能熟练使用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器等医疗器械,对心电图等知识了解不够,难以及时发现急剧的病情变化而造成不良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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