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通市某县居民意外伤害死因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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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南通市2010年某县居民意外伤害死亡情况,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按国际疾病分类法(ICD-10)对南通市某县居民的意外伤害死亡资料进行编码,统计分析计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构成比、潜在减寿年数(PYLL)、平均减寿年数(AYLL)等。结果 2010年南通市某县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率为56.07/10万,仅次于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位居全死因第4位。意外伤害死因死亡率的前5位的依次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淹死和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占全部意外伤害死亡的90.26%。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有统计学意义(x2=31.21,P<0.001)。意外伤害PYLL为28010.78人年,AYLL为23.30年/人。PYLL前5位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淹死、自杀、意外跌落及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AYLL前5位依次为机械性意外窒息、被杀、触电、砸死及意外中毒。结论 意外伤害严重危害南通市某县居民的生命健康,应全面系统实施人群干预措施,预防控制意外伤害。
[关键词] 意外伤害; 死亡率; 构成比; PYLL; AYLL
[中图分类号] R19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12-367-0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3亿人发生意外伤害,其中1500万人遗留不同程度的功能损害,300万人终生残疾,700万人死亡[1]。意外伤害的社会和经济负担正在加重,破坏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2]。全球2/3国家意外伤害潜在减寿年数(PYLL)逐年上升,每年用于意外伤害者的外科手术、延长住院及长期康复等费用达数百亿美元(不包括劳动力损失的费用)。我国1957年意外伤害居全死因顺位第9位,1975年居于第7位,2008年中国卫生部公布意外伤害位于全死因顺位第五位[3],死亡率为62.00/10万,严重威胁人群的健康。但是人们常常持有“意外伤害是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人们对其是束手无策的”这种错误观点。为了解南通市某县意外伤害的流行病学特征,在此对2010年该县意外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从而为相关部门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死亡资料由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采用ICD-10进行编码),人口资料由南通市公安部门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人口数采用平均人口数,即:(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2。
1.2 主要评价指标 潜在减寿年数PYLL=∑ai.di;PYLL(1-L)率=PYLL(1-L)/N.1000‰;平均减寿年数AYLL=PYLL(1-L)/∑di;式中di为年龄组死亡数,L为年龄域上限,ai为L减去死亡年龄组平均年龄ai=L-(x+0.5),x为各年龄组的组中值。5岁为一个年龄组,1岁以下的婴儿不计入,年龄域上限定为70岁。
1.3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EXCEL建立数据库,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标化死亡率按照2000年全国普查人口进行资料的标化。
2 结果
2.1 死亡概况 2010年南通市某县监测人口2143589人,死亡人数为16896人。前5位死因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意外伤害、消化系统疾病。其中意外伤害死亡1202人,死亡率为56.07/10万,位于第4位;PYLL为28010.78人年,位于第三位;AYLL为23.30年/人,位于第一位,见表1。
构成比(%)、PYLL(人年)及AYLL(年/人)
2.2 意外伤害主要死因的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及顺位 2010年南通市某县居民意外伤害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淹死和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死亡率分别为21.51/10万(标化率18.74/10万)、9.33/10万(标化率7.28/10万)、9.24/10万(标化率7.53/10万)、8.54/10万(标化率7.05/10万)、2.01/10万(标化率1.33/10万)。前五位死因共占意外伤害全部死因的90.26%,见表2。
2.3 不同性别意外伤害死因的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及顺位 男性意外伤害死亡730人,粗死亡率为71.54/10万,标化死亡率为57.83/10万;女性意外伤害死亡472人,粗死亡率为42.02/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31.88/10万。男女标化死亡率之比为1.81:1,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且有统计学意义(x2=31.21,P<0.001)。男性前4位死因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30.28/10万)、意外跌落(10.58/万)、自杀(10.49/10万)及淹死(9.70/10万)。女性前4位死因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13.53/10万)、自杀(8.28/10万)、意外跌落(8.01/10万)及淹死(7.48/10万),见表2。
2.4 不同年龄段意外伤害的死亡率 从年龄分布来看,婴儿组首位死因是意外窒息,1-4岁组首位死因是淹死;5-14岁的首位死因是淹死,死亡率是5.49/10万;15-44岁前2位死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15.52/10万)、自杀(5.17/10万);45-59岁前3位死因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31.60/10万)、自杀(12.95/10万)、意外跌落(12.73/10万);60岁以上的前4位死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44.49/10万)、意外跌落(30.10/10万)、淹死(26.70/10万)及自杀(23.82/10万),见表3。
2.5 意外伤害的PYLL、AYLL及顺位 2010年意外伤害PYLL前5位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11099.10人年)、淹死(4520.25人年)、自杀(4370.20人年)、意外跌落(3539.42人年)及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1071.52人年)。AYLL前5位依次是机械性意外窒息(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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