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有利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摘要】随着医疗卫生机构劳动人事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比以往增多,工会依法参与调解,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有利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稳定与和谐发展。首先,要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其次,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与机制;第三,坚持党政主导和工会运作的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格局。【关键词】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调解;和谐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1-0015-01
随着劳动人事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比以往增多,工会依法参与调解,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有利于医疗单位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八十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这样就把医院工会作为劳动争议调解的地位、责任和作用明确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全新论断,这是党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其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劳动关系体现出来,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也就没有医院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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