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后避孕干预的效果评价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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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人工流产术后在及时有效的避孕措施干预下,提高避孕措施的落实及正确使用,降低再次非意愿妊娠的发生。方法:对2006年1月~2006年12月在我院施行人工流产的338名妇女通过电话进行回顾性调查,了解人工流产后避孕行为,再次人工流产情况。将2007年2月~2007年12月在我院施行人工流产的310名妇女作为干预对象,术后提供免费避孕服务及电话咨询指导,比较两组妇女人工流产后避孕措施使用情况及再次人工流产情况。结果:完成299名妇女的干预,干预组的避孕率99%,显著高于对照组的避孕率76.04%(P<0.01);干预组的再次人工流产率0.67%,显著低于对照组的再次人工流产率11.54%(P<0.01)。结论:人工流产术后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加强指导和随访,能够有效提高避孕的有效率,降低再次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关键词】人工流产;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指导;随访
【中图分类号】R15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2-0190-02
人工流产后意外妊娠给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意外妊娠如能在及时有效的避孕措施干预下是可以避免的。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多次人工流产严重危害妇女的身心健康,特别是人工流产后可能会引发继发不孕,生殖免疫损伤,子宫内膜的修复及再生障碍,宫颈管或宫腔粘连,慢性盆腔炎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人工流产对心理伤害比生理损伤严重,多数流产后妇女会发生人际关系紧张、焦虑、恐惧和抑郁,流产次数越多,心理伤害越重,即流产次数与心理伤害的程度呈正相关[1]。还有一些妇女出现对性生活的恐惧,造成性冷淡[2]。为避免重复人工流产,本研究探讨人工流产术后避孕服务干预的效果,以此提高避孕的有效率,降低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对照组为2006年1月~2006年12月在我院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371例妇女,通过电话联系进行回顾性调查,电话调查时间为2008年1月3日~1月30日,共调查到338人(留有联系电话者360人,电话接通者352人,拒绝接受调查者3人,已妊娠准备生育者9人,足月分娩2人),年龄20~49岁,平均(28±4),已婚258人,未婚80人。通过电话了解人工流产后避孕行为,再次人工流产情况。
2007年2月~2007年12月在我院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322例妇女,术后2年内需要避孕的310例妇女作为干预对象,完成299名妇女的干预(失访11人),年龄20~47岁,平均(27±2),已婚201人,未婚98人。
1.2方法:
人工流产术后除常规术后注意事项宣教外,对干预对象进行避孕宣教服务,使她们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一种避孕方法,给予指导,说明避孕的有效率取决于避孕方法的正确使用,如避孕套的正确使用及避孕套破裂滑脱后的补救措施;口服避孕药应按时服用,漏服后次日清晨补服,药片潮解或有裂隙时均不宜服用;阴道杀精剂必须按制剂说明的时间使用,若无足够的时间使药物溶解,则影响效果,性交后6小时内不要冲洗阴道;放置IUD者术后1月、3月、6月、1年定期到医院行B超检查,发现环移位,及时更换或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术后按所需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适宜技术,及时落实合适的避孕措施。术后1月、3月、6月、12月电话提供避孕咨询和指导,全部服务对象随访到2008年12月,进行干预效果评估。
1.3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采用Pearson卡方检验来比较干预组和对照组之间率的差别,使用的软件为SPSS15.0。
2结果
对照组人工流产后避孕率76.04%,再次人工流产率11.54%。因避孕失败再次人工流产14人,其中节育环脱落1人,节育环下移3人,避孕套破损2人,杀精剂失败1人,口服避孕药失败1人,其他避孕方法失败6人;未避孕再次人工流产者25人。干预组人工流产后避孕率99.00%,随访中节育环下移2人,取环后1人改用避孕套,1人改口服避孕药3月后再次放环;1人因放环后腰酸及月经量多保守治疗后效果不满意改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破裂1例口服紧急避孕药补救。其他避孕方法2人为人工流产术后1月到国际和平医院放置皮下埋植剂。干预组再次人工流产率0.67%,因阴道杀精剂失败1人,未避孕再次人工流产1人。干预组人工流产后避孕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见表1;再次人工流产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earsonchi2(1)=31.1259Pr=0.000
3讨论
当避孕失败或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发生非意愿妊娠,人工流产(包括药物流产和手术流产)是有效的补救措施。"安全流产"要求流产提供者在人工流产术后仍然对受术者提供周密的随访服务。流产后的随访服务要注意预防和治疗可能出现的近期或远期并发症,让妇女在身体上和心理上尽快从人工流产手术中恢复过来.除此之外,流产后还要让她们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及时落实合适的避孕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非意愿妊娠,保护广大妇女的生殖健康[3]。
在正常情况下,夫妇不避孕,婚后一个月的受孕率为25%,12个月为85%,如不采取避孕措施,则非意愿妊娠的可能性极大,而现有的避孕措施,如果正确使用,有效率均在95%以上,能避免绝大多数非意愿妊娠[3]。1998年在上海进行的“人工流产妇女紧急避孕KAP研究”的研究发现:98.2%的服务对象进行人流是因为非意愿妊娠,已婚对象的非意愿妊娠的主要原因是避孕失败(73.1%),未婚对象的主要原因是未采用避孕措施(55.4%)[4]。对有避孕措施,而避孕失败,主要是没有正确有效地使用避孕方法。对照组中避孕失败为男用避孕套使用失误,阴道杀精剂使用失误,未按要求口服避孕药。其他避孕方法失败,主要是采用低效的避孕方法,如安全期避孕,体外排精,因两种方法难以掌握,所以避孕失败率高。宫内节育器避孕失败主要是IUD脱落或IUD下移,未能及时发现及更换,造成非意愿妊娠的发生。以上情况的发生主要是避孕指导和随访未到位,导致避孕方法正确使用率低。许多研究已经证明,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增加服务对象对服务提供者的信任感,提高她们对服务的依从性和随访率。
国内外经验均表明,推广和实施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可以增加有效避孕,降低重复流产[5~7]。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的核心是妇女在充分了解避孕方法的基础上,自主选择使用避孕措施以求达到降低非意愿妊娠率及再次妊娠率。本研究探讨人工流产术后避孕服务干预的效果,人工流产术后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愿选择一种避孕方法,及时落实避孕措施,按所需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适宜技术(2006年起上海执行《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8]),给予指导,并进行密切的随访服务,及时了解干预对象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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