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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健身:一旦被“卡”,何以“解套”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1日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08年第12期
     “一二三四……七二三四,再来一次!”在现今都市大大小小的健身馆里,无不充斥着强劲的音乐和健身教练极富鼓动诱惑的声音。

    近几年来,健身俱乐部在中国遍地开花,不少人加入了俱乐部健身行列。据调查显示,在健身人群中女性占70%以上,年龄大多在30~40岁之间。

    健身,本是一件好事,但在健身馆强劲的音乐声中,却有不少不和谐的音符存在。

    老板施诈蒸发,找准救济途径

    去年底,罗小姐去某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健身会员卡,但办卡后该俱乐部就以“内部装修”、“内部整顿”等各种理由拖延开业,直到半年后老板突然蒸发。罗小姐和被骗的几十人立即打电话到该俱乐部的总店和其他分店询问,却发现这些电话不是小卖部的公用电话就是餐馆电话。被骗后的罗小姐等人到工商局投诉,对方却表示爱莫能助。

    【拍案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诈骗案件,不属于工商局管辖范围,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讨自己损失。

    【律师提醒】

    由于健身产业是近年兴起的一个利润丰厚的大蛋糕,难免有阿猫阿狗窜入,因此在约定消费前一定要多方核查健身俱乐部的真实性,而不能一味听信谗言。

    消费时限不明,维权仍然有望

    去年年初,谢女士在某健身俱乐部办了一张终身会员卡,当时该中心健身顾问称今后可凭此卡到该俱乐部的任何分店健身,无时间限制。后因工作地点调动,谢女士遂持卡到工作地点附近去健身,却被拒绝,理由是此卡异地健身一年有效,而一年时间早就过了,因此拒绝。虽然当初健身顾问口头告诉她无时间限制,但苦于无证据,只得每天坐车到原来的地方健身。

    【拍案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谢女士的会员卡上并没有对异地消费时间明确约定,由此引发的纠纷应由俱乐部承担责任。

    【律师提醒】

    为便于维权,建议在办卡之初将健身顾问的承诺录音并保存,或者在合同中将此约定进行明确,尤其要明确约定消费的价格、数量、期限、服务的质量标准、退款条件及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千万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城头虽换“大王”旗,会员卡效力仍继续

    李小姐半年前在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健身年卡,半年后该健身中心老板将店面转让给他人,新来的老板却称和前老板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了结,李小姐手中的年卡对自己无约束力,拒绝承认,要其找前老板理论。可前老板在哪里谁都不知道,李小姐只得作罢。

    【拍案说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李小姐可以通过起诉新老板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提醒】

    不要被后来者忽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多咨询律师,别想当然地接受对方貌似合理的说辞。

    擅改健身时间,违约应当担责

    雷女士选择了适合自己时间安排的某健身中心,办理会员卡后的几个月,该健身中心的一纸“通知”打乱了她的健身计划。该中心称,因内部调整原因,将雷女士等十几人的健身时间提前1小时,而这时雷女士正在上班,根本无法去健身,由此引发双方纠纷,目前双方已闹到法院。

    【拍案说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另外,依据合同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条款并借此拒绝按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

    不要轻易屈服于商家单方声明、通知、告示等的限制。记住,如果商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你有权要求其履行约定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瑜伽教练误导伤人,“最终解释”无效

    刘女士几个月前报名参加某健身俱乐部瑜伽训练班,在接受训练时,瑜伽教练教授姿势不正确,刘女士在“依葫芦画瓢”的过程中用力过猛而致使其颈椎骨折,至今还趟在病床上不能动弹。刘女士找到俱乐部要求赔偿,而该俱乐部称在双方合同里双方已经约定有“因身体原因而导致意外伤害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的条款,并声称按照约定,该俱乐部拥有最终解释权,而该俱乐部的最终解释是:俱乐部只接纳身体素质可以承受健康锻炼的会员,刘女士加入本俱乐部的行为已经表明她承认自己的身体可以承受健康锻炼,因此,她遭受的伤害是其身体素质原因造成的,与俱乐部无关。索赔遭到拒绝后,刘女士将俱乐部告上了法庭。

    【拍案说法】

    现实中,不少健身俱乐部都会与会员签订格式合同,合同中大都有“本俱乐部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在会员遭受伤害时便动用最终解释权来推脱责任。事实上,商家“最终解释权”只限于经营者对其主办活动的内容进行说明、解释,而当经营行为中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无权对谁该负责任、负什么责任进行解释。即使解释了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只要是俱乐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伤害,俱乐部都得负责赔偿。

    【律师提醒】

    不少医学专家称,一些俱乐部教授的瑜伽的体式、呼吸、清洁、减肥等方法是违背人体生理的。如若因此遭受损害,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高分贝音乐成杀手,俱乐部责任难规避

    “跟上我!”“快一点!”“再来一遍!”每天晚上,某健身俱乐部健身教练都这样伴随着高分贝音乐卖力地吆喝。为吸引玻璃窗外无数看稀罕者的眼球,该俱乐部在健身房配备了4个大音箱,并将音乐调到最高。在这嘈杂的环境里健身半年后,汪女士患上了双耳持续性高调耳鸣,并伴随慢性听力减退的毛病,医生分析是其长期在俱乐部高分贝环境里锻炼所致。恼怒不已的汪女士遂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后将该俱乐部告上了法庭。

    【拍案说法】

    健身俱乐部在商业利益驱动下,不顾健身者健康而放任高强度音乐对人体造成损害,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健身俱乐部理应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埋单。但现实中很多健身者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已经被侵犯,更不知道如何搜集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提醒】

    在遭受俱乐部噪声侵权时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可采取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对证据进行固定,这是能否打赢官司的关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