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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20096
无效医疗(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9月1日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10年第9期
     65岁的胡老汉是一名肺癌晚期病人。2006年,发现患有肺癌后,他就接受了手术治疗。可是手术后一年多,老人肺癌复发并发生了肺癌脑转移和骨转移,病情进展迅速,入院后不久老人就出现了昏迷。医生曾告诉老人的亲属,“他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并且合并有严重的癌症转移,目前的治疗只是在维持生命。如果经济情况允许的话,还能支持一段时间,如果失去经济支柱,他随时可能没命。”老人家在农村,为了治病,家里已欠数万元债务,但病人亲属仍坚持再抢救一段时间,最终在老人情况基本稳定后,才将老人接回了家。

    山东省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医师陈书栋说,有的晚期癌症癌细胞已多处扩散,根本无法手术,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合并症,则手术有害无益;有的患者反复化疗,造成白细胞低,身体虚弱,此时再化疗只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放疗过度引起的后遗症比肿瘤还难治且痛苦万分。这些情况的治疗多数时候是无效治疗,不仅劳“命”伤财,还增加了病人痛苦。

    “病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医生的同情心和出于人道的考虑,这可能是继续无效治疗最常见的原因。”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秦成勇认为,从更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上讲,放弃无效治疗可以更好地节约和利用卫生资源,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要放弃治疗首先道义上就过不去,尤其是当事人自己。这种治疗本身可能并无临床意义,但有时它却会产生超出治疗本身的社会价值,如治疗所具有的人道意义,以及人道关怀引起社会对人的生命和人的健康价值的关注。再则,今天继续这种无效治疗可能就为明天的有效治疗奠定基础,医学正是在这样一种无望而又艰难的探求中发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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