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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8797
家庭心理干预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后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008年第1期
     2.2 复发情况 经过干预后,实验组4例复发,复发率10%;对照组15例,复发率37.5%。两组复发率间差异显著(P

    3 讨 论

    资料表明,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脱离了社会生活,往往进一步导致其精神衰退和社会适应能力下降,以至无法重返社会,造成“住院综合症”[6]。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家庭心理干预对分裂症康复的的要意义[6]。由于恢复期分裂症患者心理活动比较复杂,担心被别人讥笑、怕得不到亲属、朋友、同事的信任,不能胜任工作,害怕再次复发,易出现自卑、焦虑情绪;又由于维持治疗时间长,多次复发者需长期服药,而抗精神病药物又易出现直立性低血压、过度镇静、粒细胞缺乏、肥胖等,影响工作、社交、恋爱和婚姻,造成患者自行减药或停药甚至延误治疗;再之,患者对疾病病因、治疗、维持治疗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导致患者以为病好了不需继续服药或再服药病也治不好,对治疗失去信心或求助巫医,从而使正规治疗失败。由于家庭支持不够,导致病情复发等。

    本研究发现,家庭心理干预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干预,使他们了解有关精神病防治知识,认识到坚持服药、与社会多接触、与家人多沟通的重要性,掌握了一些缓冲心理压力的基本方法,使患者获得了情感上的支持和行为上的示范作用。通过家庭心理干预,日常生活能力的提高、社会功能的恢复均较干预前有显著性差异(P, 百拇医药(代素平 郭 平 樊凌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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