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与狱所回归教育*
管教,罪犯,适应性,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景璐石 顾荣莉 徐 科 徐 涛 王 铮 徐 平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今一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心理学者的高度重视。研究普遍认为,犯罪青少年人格、心理方面存在偏斜[1-2]。由于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都较差,回归社会后成为累犯的可能性也将增大,提高犯罪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能力显得刻不容缓。对于犯罪青少年来说,在狱所所受教育是为了以后能更好的回归社会。有学者提出以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心理矫治为主,适当应用激励模式、家庭参与、社会参与和社区矫正的综合康复模式[3]。这种矫治工作,无论是从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帮助犯罪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发展的角度,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本研究通过对不同入所时间青少年罪犯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的差异,分析狱所教育对青少年罪犯的影响,为以后犯罪青少年的回归教育提供有效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使青少年罪犯能够更好回归社会并防止累犯的发生。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成都市未成年劳动教养管理所青少年犯罪106个,均为男性,汉族,年龄14~24岁,平均(17.32±3.17)岁。狱所管教时间最长为3年。其中入所0~6个月有44人,其中14~16岁14人(31.8%),17~19岁16人(36.4%),20~22岁8人(18.2%),23~24岁6人(13.6%);入所2.5~3年有62人,其中14~16岁42(67.7%),17~19岁6人(9.7%),20~22岁8人(12.9%),23~24岁6人(9.7%);受教育程度:刚入所学员中文盲、小学12人(23.8%),初中、中专(高中)32人(76.2%);将出所学员中文盲、小学32人(51.6%),初中、中专(高中)30人(48.4%)。
1.2 方法 ①自编犯罪青少年一般情况调查表:包括犯罪青少年的一般人口学资料、父母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家庭收入等;②罪犯在狱中自我感受问卷。此量表包含8个因子:狱内环境、管教干警、管教形式、管教方式、管教内容、悔罪表现、狱中启迪、目前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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