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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3729
B超对药物流产的意义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25日 《中国保健》 2009年第6期
     【中图分类号】R4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720(2009)06-0223-02

    【摘要】目的:总结分析B超对药物流产的意义。方法:将700例已做B超的患者与360例未做B超的患者进行药流后比较。结果:已做B超的药流患者成功率明显高于未做B超的药流患者,而且后者突发腹痛急诊手术3例。结论:药物流产前后做B超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早孕;药物流产;B超

    自1999年1月~2002年1月,我院妇科门诊共观察1060例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的患者,其中尿妊娠试验阳性、术前做B超检查者700例,尿妊娠试验阳性、术前未做B超检查者360例,两组均发现异常妊娠疾病,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1060例药流患者:年龄在20~40岁,停经史均在35~49d之间,尿妊娠试验阳性。其中700例术前做过B超,已确诊为宫内妊娠者683例,输卵管妊娠者10例,葡萄胎7例;另360例术前未做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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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方法:将360例未做B超患者及683例已做B超证实宫内妊娠者进行药物流产。用药方法:用药前后禁食1h,第1天晨空腹口服米非司酮50mg(2片),晚空腹口服米非司酮25mg(1片),第2天晨空腹口服米非司酮25mg(1片),晚空腹口服米非司酮50mg(2片),第3天晨空腹口服米索前列醇600μg(3片),门诊观察6h。

    1.3 流产评定标准[1]:①完全流产:用药后胎囊自行完整排出,或未见胎囊完整排出但经超声检查宫内无妊娠物,出血自行停止,尿妊娠试验阴性,子宫恢复正常大小;②不全流产:用药后胎囊排出,在随诊过程中因出血过多或时间过长而施行刮宫术者;③失败:至用药第8天未见胎囊排出,经B超证实胚胎继续增大、胎心搏动存在者为继续妊娠;胚胎停育者最终采用负压吸引术终止妊娠,均为药流失败。

    2 结果

    药流术前做B超者流产成功率明显比术前不做B超者高,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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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药流前做B超者与不做B超者流产结果比较 例(%)

    类别683例(术前做B超)360例(术前未做B超)完全流产635(92.97)307(85.28)不全流产46(6.73)44(12.22)失败2(0.30)9(2.50)

    术前确诊的10例输卵管妊娠者经手术证实与B超诊断符合,术前确诊的7例葡萄胎行刮宫术后病理证实与B超诊断符合。术前未做B超9例失败者中,有3例突发急腹症经B超检查诊断为输卵管妊娠,急诊剖腹探查术证实与B超诊断符合,有4例行刮宫术后证实为葡萄胎,有2例对药流不敏感,经B超证实为宫内妊娠行刮宫术。

    3 讨论

    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已在全国广泛应用,由于痛苦小、简便,选择药物流产者众多。按照我国药政审批规定,药物流产主要适用于停经49d以内,可以得到较高的流产成功率及降低并发症,保障妇女的安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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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断早孕单凭临床表现、尿妊娠试验,而不做B超检查会有少数病例误诊,如异位妊娠、葡萄胎等,不仅降低药物流产成功率,而且还会延误异常妊娠疾病的治疗,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生命威胁。药流术前做B超能及时发现异常妊娠疾病,从而避免了误诊及延误治疗,药流术前未做B超一旦失败后及时补做B超确诊是否为异常妊娠,仍可以避免误诊及延误治疗,因此,药物流产前后做B超是非常必要的。应用B超检查诊断早孕既直观又准确,为选择药物流产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同时对及时发现异常妊娠疾病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

    [1] 乌毓明.药物流产使用方法的建议.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0,16(10):584.

    [2] 翁梨驹.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妊娠8~12w的流产问题.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0,16(10):586.

    [收稿 2009-01-05], 百拇医药(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