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面粉增白剂不当管理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及监管的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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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面粉增白剂的不当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缝隙,纵观我国食品安全的立法体系以及监管体系,就会发现其漏洞存在。并且我国的《食品卫生法》从试行到正式颁布已有10多年,有必要根据新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加以完善和改进,使其更加有效防止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有损食品安全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更好的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现研讨如下:
1 面粉增白剂
1.1定义及作用:面粉增白剂,有效成分为过氧化苯甲酰(BPO),学名叫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它是我国八十年代末从国外引进并开始在面粉中普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它主要是用来漂白面粉,同时加快面粉的后熟。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明确将过氧化苯甲酰归为面粉处理剂类,规定其使用范围是小麦粉,最大使用量是0.06g/kg。
1.2历史及现状:1986年,商业部在新颁布的小麦粉标准里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沿用至今。卫生部同步将过氧化苯甲酰列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3年后,国家粮食局开始组织下属研究机构修订小麦粉国家标准的草案,明确要求禁用过氧化苯甲酰。2006年,国家粮食局在其网站上进行消费者调查,87%的被调查者不愿意接受添加化学增白剂的小麦粉。2007年10月底,卫生部向WTO(世界卫生组织)通报,计划撤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使用许可。2008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抽查99个面粉样品,12个超标。一些面粉企业片面为强调面粉白度过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且使用量大都在100mg/kg。
1.3危害后果:国内面粉龙头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国家粮食局等一致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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