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含中药提取物的保健食品工艺及质量控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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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2.3.2 保健食品质量控制要求 保健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食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应根据配方原料及其用量、功能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对于含中药提取物的保健食品,标志性成分的选择一般应根据配方原料特点至少选定一种或几种中药的成分,但许多植物的成分是一个化学类,给定量研究增加困难,因此,通常选定一个相对有力的定量指标,该指标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成分,而是相对的含量指标,以目前的检测条件可以检测。如银杏叶含有几十种黄酮,而目前要求是水解后检测槲皮素、异鼠李素、山柰素3种苷元的总和;人参含几十种皂苷,目前只要求以其中1种或几种苷元计代表人参总皂苷的含量;丹参中选用丹参酮作为检测指标,其他成分如原儿茶醛、丹参酚酸类等都是有效成分。除了标志性成分外,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影响产品质量、食用安全等指标进行控制,如胶囊类产品应制定水分、灰分、崩解时限等指标,对含有色素、防腐剂的制剂应测限量指标。
3 研发建议
3.1 配方原料为提取物时应慎重
在选择提取物为配方原料申报保健食品时,应考虑到工业化生产时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要求等诸多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中药提取物对生产条件、生产技术的要求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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