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止痛合剂治疗Ⅲ~Ⅳ期子宫内膜异位症临床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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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2.2.5 复发诊断指标 ①术后症状缓解3个月后复发并加重;②术后盆腔阳性体征消失后再次出现或加重至术前水平;③术后超声检查发现新的EMs病灶;④血清CA125下降后再次升高,且除外其他疾病。符合上述②~④之一且伴或不伴有①者即可诊断为复发。
2.3 疗效标准
参考原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3]制定。治愈:症状基本消失,局部阳性体征基本消失,不孕症患者在3年内妊娠或生育。显效:症状减轻,局部阳性体征减轻,停药3个月内症状不加重。无效:主要症状无变化或恶化,局部病变加重。
2.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F检验或t检验;等级资料用Ridit分析或秩和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结果
3.1 3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癌抗原125、肿瘤坏死因子-α及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水平比较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治疗后3组CA125、TNF-α及VEGF水平均显著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中药组与GnRHa组CA125、TNF-α及VEGF下降的速度和幅度均显著高于期待组(P<0.05)。见表2。
3.2 3组患者治疗前后疼痛程度评分比较
GnRHa组有2例停药后未恢复月经即妊娠,未比较术后6个月和12个月的各项疼痛评分;中药组6例、GnRHa组和期待组各4例为未婚,未比较性交痛评分。与本组治疗前比较,治疗后3组的盆腔疼痛、痛经及性交痛程度评分均显著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中药组、GnRHa组的盆腔疼痛、痛经及性交痛评分下降速度和幅度均显著高于期待组(P<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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