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药新药治疗寻常型银屑病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草案)(2)
对因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治疗无效而退出研究的病例,研究者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脱落病例均应妥善保存有关研究资料,既作留档,又可对其疗效和不良事件进行全数据集分析。7 剔除标准
①病例选择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而被误纳入者。②使用禁用药物、未使用试验药物。在入组之后没有任何数据。
8 研究病例的终止
①研究中发生严重安全性问题(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或病情迅速恶化者),应及时中止。②研究中发现研究药物治疗效果太差,甚至无效,不具有临床价值,继续进行下去会延误患者的有效治疗。③在研究中发现临床研究方案制订有重大失误,或方案实施有重大偏差,再继续下去难以评价治疗效应。
9 对照选择
对照药必须是公认安全有效的法定药物。在选择维药对照时,应考虑受试药物与对照药在功能与主治上的可比性。选择符合维医辨证论治基础上的维药,同时考虑调理剂或成熟剂和清除剂,即在调理疗法或成熟和清除疗法基础上进行受试药物与对照药的可比性研究。在选择化学药或中药作为对照药时,在适应病种上应具有可比性。在双盲试验中,阳性对照药与受试药物在形、味等方面差异较大时,可采取双模拟方法进行双盲设计。
在符合伦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用安慰剂,安慰剂应与受试药物完全一致(包括外观、大小、颜色、质量、气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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