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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21383
中药临方炮制现状与技术规范构建探讨(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1日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2019年第3期
     2.2.1 医院炮制室缺失

    炮制不仅是中医临床用药的特点,而且可降低和消除其毒副作用。可以说,炮制是中药临床药效的重要保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7〕11号)明确指出: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院进行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为减少资金投入而选择放弃设立专业临方炮制科室,导致临方炮制无法进行,影响了中医临床治疗效果。

    2.2.2 缺乏统一的炮制规范

    目前,现有的炮制规范只针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如200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药饮片、医用氧GMP补充规定》(国药监安〔2003〕40号),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中药饮片企业的加工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GMP的各项标准。由此可见,我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是在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生产规范严格把控下的产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而拥有中药饮片炮制权限的医疗机构,其临方炮制后的饮片质量依赖于炮制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炮制经验,并无相应的炮制标准与规范。此外,国家至今仍未对此类医疗机构炮制室的炮制生产条件,如炮制设备、炮制场所、炮制室的空气条件等做出严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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