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限价(1)
“看病贵、药品贵”一直是让卫生和医药主管部门“头痛”的问题,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那么,如何控制医药费用的一路飙升?广州市市属4家三甲医院实行41个病种的单病种最高限价,向患者做出“总费用承诺”,其中34个病种平均降价15%。报道一出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对此,有市民拍手称快,也有市民感到担忧。于是,“单病种限价”成了人们议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单病种限价并非新话题
单病种限价,即将某一种疾病治疗过程中的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加起来,制定一个收费上限,超支部分由医院负担。简单地说,即是对某个病种的患者从入院到治愈或明显好转后出院的所有费用定一个最高限额。多年来医疗机构实行按项目计费、收费,形成了过度医疗等超限服务的温床,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探索单病种收费方式,对控制医药费用有现实的导向意义。
其实,单病种限价并非什么新话题,只不过是当年一些医院(科室、门诊部)医疗质量和医疗价格承诺的再“发挥”……早在20世纪9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院肛肠科就实行“信誉卡”服务(即包治包疗,一次付费)。山东省济宁脉管炎医院自1996年5月1日开始,也推出了“包治包疗”的承诺服务制,即患者痊愈付全费;显效付半费;无效不付费,患者还可得到一定的补偿等。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医院、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从1997年就开始了单病种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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