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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65051
“不签字不手术”医院何错之有?等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日 《新闻世界·健康生活》 2008年第3期
     “不签字不手术”医院何错之有?

    □张铁鹰

    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进某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收留孕妇入院治疗。但由于与其同来的丈夫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单上签字,几十名焦急的医生、护士束手无策,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当事医院承担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有人说“不签字不手术”是“霸王条款”,有人指责医院冷漠,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职责。但是,如果我们冷静地来看待这件事,就会发现,当事医院并无过错。

    首先,当事医院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孕妇被送到医院时,身无分文,医院出于人道考虑,立即决定免费收其入院治疗。当孕妇情况危急时,医院又决定立即为其手术,医护人员劝说孕妇的丈夫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表现出了极大的同情心。

    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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