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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85361
疗养护理中医疗侵权行为的心理分析及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7日 《中国疗养医学》 2007年第3期
     医疗侵权行为,即因医疗行为而引起的侵权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中因不法行为或技能的不合理缺失而侵害患者合法权利的行为[1]。

    1 疗养护理中易造成医疗侵权行为的不良心理

    1.1 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存在以下几种:①擅离岗位,认为疗养院不是治疗医院,没有危重病人,不需抢救,加之平时环境优越,工作轻松,使护士养成悠闲工作作风,无忧患意识。自以为脱岗几分钟,不会有急诊,结果侥幸失灵。有的患心血管疾病的休养员因环境改变或气候不适宜突然发病,出现病人找护士的现象,甚至因抢救不及时错过最佳治疗时机。②个别需做皮试后才能确定是否使用的药物,护士往往对青霉素皮试比较重视,但对过敏反应发生率较少的但仍必须先皮试后用药的其它药物容易忽略。如在用碘剂等药物时,凭借平时很少遇到过敏现象的经验,不做皮试而用药,结果违反操作规程,尽管未造成医疗事故,但构成医疗侵权行为。③注射时不认真测量注射部位(一侧臀部外上四分之一),特别是冬天,因怕麻烦而要求患者暴露部位不够,粗略估计一下就匆匆下针,结果重者损伤患者的血管或神经,轻者注射部位疼痛加重(不同部位疼痛程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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