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以及医学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新旧医疗体制交替的今天,传统医患关系在形式和内容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医患法律关系也因法律的日臻完善在内涵和外延上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而现代医患冲突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引起医患冲突的原因除医疗服务市场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外,还有医患双方角色意识的差异与归因偏差、医疗服务补偿机制不到位、医学模式演化过程中伴随的负面效应、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医患双方的主体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和媒体报道的“一边倒”等。激烈的医患冲突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构建理想和谐的医患关系成为当今社会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1政府“归位”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前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服务有不可遏制的商品化冲动。但对于和谐社会来说,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服务,医疗事业是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十分重要的方面,而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组织和管理,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时下,“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重妨碍了医患关系的改善。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提出,“看病难、看病贵”有很多原因,其中,政府投入不足是造成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政府的“缺位”。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政府应该承担它应该承担的责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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