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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感情债:女大学生“恋爱账单”变魔咒(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日 《健康生活》 2008年第4期
     《分手协议》,但在协议书后面加了一条:“雷泉不能再因此事骚扰汪燕及其家人。”

    失去心爱的人,如今拿到了具有还款意义的协议书后,雷泉的心里总算找到了一点安慰。然而,一个月后,汪燕并未偿还一分钱的“情债”。雷泉给汪燕发送了数十条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讨债,汪燕的回复只有几句话:“拍拖花钱是天经地义的,我并没有伸手向你索要一分钱,每笔开支都是你自愿的,凭什么向我索要分手费?”为了躲避雷泉的纠缠,汪燕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跳槽到另一家公司。

    此举彻底激怒了雷泉,他利用自己做网站编辑的职业优势,采取了致命的一招,让“赖债女友”无路可逃:在互联网上发出“通缉令”,将汪燕的玉照、“恋爱账单”中的购物发票、汇款单、食宿发票等都粘贴在网页上,请求重庆乃至全国网友揪出这个“赖债丽人”。帖子还痛斥了汪燕的薄情寡义,并将两人恋爱期间的暧昧言行都写了进去。更令汪燕无地自容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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