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待“复原乳”
为了规范乳制品市场,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2005年10月15日起,凡是使用“复原乳”加工的乳制品都应在包装上详细标注。两个多月下来,各乳品生产企业的执行情况如何,消费者又有哪些反映?记者就此在本市的一家大型超市进行了随机调查。
标注“复原乳”的产品销售业绩下滑
超市的乳制品柜台上琳琅满目地陈列着各品牌的牛奶、酸奶以及含乳饮料。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只见到杭州产的一个合资品牌的酸奶在包装上标注了“复原乳”字样,而且字号甚大,占了整个包装高度的1/5,显得十分醒目,而其他品牌则“按兵不动”,某些知名产品的外包装上原有的“鲜奶≥85%”、“鲜奶≥90%”等字样并未“隐退”,也就是说,这些产品中10%~15%的成分仍然是“复原乳”,只不过换了个说法,看起来没那么刺眼罢了。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了商场的促销人员,据他们说,标注了“复原乳”的产品近来销售情况很不好,顾客一看到这三个字就不买了。相比之下,那些“聪明厂家”的产品销路依然不错。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消费者对“复原乳”“退避三舍”呢?记者对正在挑选乳制品的几位顾客进行了采访。
田女士 45岁
我以前一直喝这个牌子的酸奶,原以为质量不错,又浓又香。想不到居然是用“还原奶”做的,这太夸张了。卖不掉的牛奶摇身一变加工成了酸奶,谁还敢喝?
陈小姐 27岁
以往包装上都不作说明,我也不知道自己喝的奶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原料加工成的。现在国家有规定了,用“复原乳”的一定要在包装上标注,我们消费者挑选起来就有依据了,像这个牌子以后不会再买——其实报纸上早就说过,“复原乳”是用奶粉调出来的,根本没有营养。
吴先生 60岁
像我这样的退休职工,买牛奶时主要看哪个牌子的便宜。至于什么“复原乳”,我也弄不清楚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89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