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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0078
我国中药专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上海医药》 2007年第9期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533(2007)09-0396-03

    中药是我国的国粹,属于传统医学领域,中药产业也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但是,我们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对我国中药贸易的影响和冲击。外国公司利用中医药古方、传统中药开发新药,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我国的传统出口产品——中药材屡次在西方国家贸易壁垒前举步维艰。日本、韩国等国家不仅利用先进技术将改良后的“洋中药”打入我国市场,还逐渐从我国成功引种某些中药材,由依赖从我国进口到不仅可以满足其国内需要,还可以少量出口。

    我国加入WTO后,中药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迫在眉睫,不容忽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专利保护是保护力度最大、最有效的手段。而就我国现阶段中药行业的专利申请和保护的情况来看,尚存在相当多的问题。

    1 我国中药产业在专利保护方面存在的误区

    作为知识产权中最有效、保护力度最大的一种方式,专利保护早已被西方制药行业广泛采用。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和人们长期以来的思维惯性,很多业内人士对专利申请的必要性没有正确的认识,申请专利保护的意识淡薄,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之一:认为现行的中药品种保护可以代替专利保护。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使我国医药行业习惯于寻求行政保护。然而实际上行政保护和专利保护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保护,两者只能互补,不可替代,而且在法律上,专利保护的效力要大于行政保护,具有法律上的财产权特征,是一种私权。在面临侵权时,被仿制的中药品种保护的药品只能寻求行政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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