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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1147
抗菌药合理应用及主要品种评价(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上海医药》 2008年第1期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8)01-0005-09

    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正在全国贯彻实施,这为临床用药提供了规范,对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产生、降低医药费用产生着深远影响。

    合理应用抗菌药最关键的是尽量从临床标本中培养出致病菌,针对致病菌种类选药。当病原菌不明时,可根据感染的部位、患者相伴情况、年龄等,分析最可能的致病菌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给予经验疗法。本文从临床应用出发,对合理用药的基本思路,主要品种定位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和老年人、新生儿、孕妇、哺乳妇女的抗菌药物应用作一简要介绍,并阐明联合用药与预防用药的指征。

    1 合理用药的基本思路

    1.1 针对感染的病原用药

    《指导原则》强调的基本原则,首先围绕应用抗菌药有无指征及查明感染原以便针对性用药,实质上是要求临床医生确立强烈的病原学观念,提高病原确诊的比例。

    对于治疗性用药,《指导原则》强调:“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或“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方为应用抗菌药的指征。而“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这对临床提出了明确的用药要求。为此,临床医师必须提高确诊细菌及其他致病微生物所致感染的能力,并能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有关化验等辅助检查结果及流行病学资料排除病毒性感染和其他非感染的发热性疾病(如肿瘤、胶原性疾病等)的可能。

    对于预防性应用的指征以及用药方案,在《指导原则》中规定得更为具体。在内科领域将“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感染”、“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和原发疾病“可治愈或缓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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