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镇痛药物的规范应用(3)
4 镇痛辅助药物镇痛辅助药物是指可以用于癌痛治疗的各种辅助治疗药物。除皮质类固醇外,其余辅助用药的起效时间多在2周以后。因此,一旦使用辅助药物后即应坚持一段时间,不要轻易停药。
4.1 皮质类固醇
具有抗炎、镇痛、改善食欲、减轻脑和脊髓水肿作用,与阿片类药物合用对臂丛和腰骶丛癌痛效果较好,常用剂量为泼尼松30~60 mg、地塞米松8~16 mg。如症状改善,应及时减量至最低有效剂量。
4.2 抗惊厥药
对神经损伤所致撕裂痛和烧灼痛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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