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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75275
上海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工作实践和体会
http://www.100md.com 2012年2月1日 《上海医药》 2012年第2期
     中图分类号:R 9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02-0015-02

    2009年8月,卫生部等9部委颁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标志着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正式启动实施。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基本药物被定义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上海市在国家相关文件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实践探索,于2010年12月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对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组织保障和部门分工作了明确规定。2011年2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2011年8月20日,上海市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正式执行。据统计,零差率销售和招标采购这两项措施加起来使得社区药价平均下降了39%,使社区患者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较大实惠。

    上海市实施方案的重点包括:确定基本药物的增补目录、配备使用方案、采购和配送方法、生产供应、生产经营的质量监管、价格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报销政策、优先合理使用和使用考核体系这10个方面。其中,重点是以下3个方面。

    1 制定上海增补药物目录

    上海市增补药物的遴选是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总体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以上海市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库为基础来进行。主要按照以下原则:根据本市社区功能定位,符合常见病与多发病早期诊断、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稳定期维持治疗和一些晚期卧床病人临终关怀的需求,中西药并重,属于本市2010年版医保目录的品种。经过3个多月的工作,于2010年12月公布了《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20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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