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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72576
生物医药创新激励法律制度绩效的量化评价(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日 丁锦希 李晓婷 季娜 孟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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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B2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批准量(件):我国创新药物注册为审批制,须经过临床研究审批及新药上市审批方能上市销售。该指标是企业研发成果的间接体现。

    B3新药审评时间(中值/月):我国化学药注册1.1类“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最具创新价值。笔者以1.1类新药审评时间作为评价制药企业创新研发产出的度量指标。

    1.3 金融财税制度

    指政府制定的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以解决创新药物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知识产权融资和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化和市场化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3]。具体指标有:

    C1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政府资金(万):指政府以财政拨款形式给予企业用于创新药物研发活动、不需企业偿还的那部分资金。

    C2金融信贷支持(万):指企业通过一定渠道向公司投资者或债权人筹集的资金,我国金融信贷来源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和质押融资为主。

    C3风险投资(亿美元):指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投入,企业创新药物上市情况及收益的可预见性是风险投资机构考虑投资的重要因素。

    2 数据测算与结论

    2.1 数据及处理

    因各指标在量纲、数量级上均存在明显差异,首先须对原始数据(表2)做标准化处理(,为同一评价指标下不同对象的最大值/最小值),之后根据熵值及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得出2005-2008年间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

    熵值:,其中

    权重:

    ()

    2.2 结果与讨论

    测算结果见表3。

    其评价结果及成因分析如下:

    结果一,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和药物规制制度对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产生了较好的激励效应(影响权重较大,为0.386 8)。其原因如下:

    1)创新药物研发的技术溢出效应要求国家加大知识产权制度和药物规制制度的投入,保护研发成果,鼓励创新。

    创新药物系公共物品,研发活动具技术溢出效应(Technology Spillover Effect),其他企业容易通过“搭便车”侵占研发企业的潜在市场。Mansfield 等1981年收集的创新专利中4年内就有60%被仿制[4]。单纯依靠市场机制,企业倾向于减少研发投入[5]。要避免“市场失灵”,政府有必要运用政策工具加以干预。

    创新药物研发知识产权制度和药物规制制度系政府进行市场干预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政策投入力度,颁布实施多项专利审批政策、专利侵权政策。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09年公开的药品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9 703件,专利授权数为6 768件,较2008年分别增长了7.1%、15.7%。出现侵权诉讼时,也不再简单援引《专利法》、《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各种侵权判定原则(如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的适用与内涵不断丰富。

    创新药物注册审批政策已逐步完善,2001-2010年间,我国共批准1类化学新药472个,平均每年约50个。新药审评周期逐年缩短趋势明显,特别是2010年审批中位时间仅为9个月(根据丁香园及FDA官方网站整理)。而直接关系到创新药物市场规模的定价及医保政策也在探索中。

    2)知识产权制度与药物规制制度二级指标权重()分布均匀(0.35±0.01),表明其各项配套子政策较为完善,已形成完整政策体系。

    随着中国的入世及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承诺,我国日益重视医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医药创新与注册审批高度关注,多次对《专利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文件进行修订与补充,药品数据保护制度、专利链接制度也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中出现。如今,知识产权制度、药物规制制度的法律体系已逐步与美欧等发达国家接轨,各项政策的落实与绩效备受关注,影响权重分布均匀。

    结果二,金融财税制度对生物医药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逐步明朗,但资金来源渠道有限,C1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中政府资金(0.155)、C2金融信贷支持(0.104)权重偏低。其原因如下:

    1)创新药物研发的累积创新效应要求国家加大金融财税制度的平台建设,拓宽企业资金渠道,加大前期研究积累。

    创新药物研发耗时长、投入大,具有累积创新效应(Accumulate Innovation Effect, 创新药物研发是一种在先导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的后续创新,是对已有创新成果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具有纵向外部性的特点)。Scotchmer认为,如果在先创新者不能从后续创新者的利润中得到补偿,就没有足够的动力进一步研究[6]。

    我国尚处于从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过渡的阶段,医药产业特别是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度不高、结构不合理,前期创新不足,资金积聚有限,生物医药企业即使获得大型制药企业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研发亦非常困难。2011年,丁锦希研究指出,金融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药物研发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7]。然而,我国的经济水平仍在蓄力发展中,各项产业都需政府给予财政扶持,国家财政压力大。在此情况下,国家作出的每项金融财税决策都较为慎重,创新药物研发的金融财税体系发展较慢,政策扶持力度尚在完善。

    2)我国政府科技投入逐年增加,金融信贷与风险投资深受关注,但资金流向主要集中于大型研发医药企业,对小型生物医药企业的扶持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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